一、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的发展,提高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,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196,95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(含借款、信用证开证、银行承兑汇票、信托融资和融资 租赁等)。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,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 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。
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“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”。本次监事会会议 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,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,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名,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,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 章和《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等有关规定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,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:
一、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南宫·NG28 桑德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宫·NG28 融资租赁”)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成立,从 2017 年 5 月起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,南宫·NG28 融资租赁的业务开展方向为重点支持环保及新能源行业。
致: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“本所 接受 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“公司 委托 指派 付静律师 、 徐浩诚 律师 以下 合 称 “本所律师 ”或 “经办律师 参加公司 2022年 第 三 次临时 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 “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对 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。 根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》 以下简称 “《 公司法 》 、 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》( 以下简称 “《 法 》 、 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 《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》( 以下简称 “《 股东大会规则 》 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《 南宫·NG28
特别提示: 1.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; 2.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。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南宫·NG28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的组织和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》(以下简称《法》)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党章》)和其他有关规定,制订本章程。